7月7日,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了解到,近年来,宁夏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,强化区市县三级联动,不断完善政策环境,建立健全体制机制,持续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力度,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落地。
据介绍,2017年以来,宁夏先后修订颁布和制定出台了《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》《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》《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暂行办法》等20余项法规政策,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“四梁八柱”基本形成,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。同时,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,将科技成果使用权、处置权和收益权,下放给成果完成单位,成果转化收益全部留归成果完成单位,成果转化净收入的80%可奖励给成果完成团队。自2020年起,自治区设立东西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专项,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投入,推动一大批科技成果在宁夏落地转化。
截至目前,宁夏先后启动实施了县域科技成果引进示范推广行动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行动,按照项目投资额的30%、最高500万元给予支持。支持企业购买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和关键核心设备在宁夏转化应用,按照技术或设备交易额的30%、最高500万元给予补助;区内高校、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向区内外输出科技成果的,按照交易额的5%给予补助,同一成果不超过100万元。支持企业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,按不超过中试基地建设投资总额的30%、最高5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。对高校建设的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支持;对创建为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、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,给予不超过100万元支持。
通过一系列政策举措的高效实施,宁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逐步健全,各类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高,多元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机制日益完善,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,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步伐明显加快,有力支撑了自治区高质量发展。(记者 马越)
“同世界·共北斗”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北斗应用专业赛,旨在汇聚全球青年创业者,探索北斗技术的创新应用。赛事涵盖北斗创新应用技...
意向区域: 全国
意向区域: 长三角 上海 江苏-南京市 江苏-无锡市 江苏-徐州市 江苏-常州市 江苏-苏州市 江苏-南通市 江苏-连云港市 江苏-淮安市 江苏-盐城市 江苏-扬州市 江苏-镇江市 江苏-泰州市 江苏-宿迁 浙江-杭州市 浙江-宁波市 浙江-温州市 浙江-绍兴市 浙江-湖州市 浙江-嘉兴市 浙江-金华市 浙江-衢州市 浙江-舟山市 浙江-台州市 浙江-丽水市 安徽-合肥市 安徽-芜湖市 安徽-马鞍山市 安徽-铜陵市 安徽-池州市 安徽-安庆市 安徽-宣城市 安徽-滁州市 安徽-蚌埠市 安徽-淮北市 安徽-淮南市 安徽-宿州市 安徽-阜阳市 安徽-亳州市 安徽-六安市 安徽-黄山市
意向区域: 全国